橡胶行业生产中,所产生的废气中含有9O%以上的挥发性**化合物,其主要排放因子为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、氨气、苯乙烯、硫化氢、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羰基硫化物等。此种物质的产生对人类的身体健康、空气质墨都具有不良影响。当前我国相关的橡胶生产企业对待挥发性**化合物,往往采取的是不经处理或是降低浓度直接排放的方式,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危害,不利于橡胶行业的健康发展。 橡胶VOCs废气具有浓度低、气量大、成分复杂等特点,VOCs废气治理技术分为物理回收技术和化学销毁技术两大类。物理回收技术包括压缩冷凝、吸附、吸收等,化学销毁技术包括热力(催化)燃烧、(催化)氧化、催化转化、生物转化等。 目前,针对橡胶废气治理的方法主要有UV光解法、热力燃烧法、活性炭吸附法、催化氧化法、低温等离子体法。根据客户的要求及现场勘察分析,较终为客户选定了UV光解处理设备。 一、设计原则 1)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关的排放标准,使处理后的废气 各项指标达到且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。 2) 采用先进、合理、成熟、安全可靠的处理工艺。 3) 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节余地,确保废气达标排放。 4) 在净化设备运行过程中便于操作管理、维修、节省动力消耗和运行费用。 二、设计依据 1)《*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其它相关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 2)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31-2009); 3)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43-2002); 4)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(GB50054-2011); 5) 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44 27-2001); 6)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; 7)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》(GB50755-2012); 8)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50058-2014); 9)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参数和资料,及厂区管理相关安全规范与要求; (注: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较新版本则以较新版为准) 三、治理排放标准 本方案通过合理的工艺设计,保证该车间生产尾气经治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44 27-2001)*二时段中的二级标准,以及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中各项排放限值